青岛消防曝光13家火灾隐患单位

时间:2025-05-08 17:59 来源:中广中文网
    近期,青岛市消防救援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现对存在火灾隐患的13家单位进行曝光,进一步促使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青岛消防部门将持续加大检查与执法力度,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也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消除火灾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平安春季保驾护航。
   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存在隐患
1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疏散通道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 青岛宝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堵塞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3 青岛博信铝业有限公司博信酒店(原锦江之星沧口公园店 地上七层、八层疏散通道大于 20m,未设置排烟设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 8.2.2(10)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4 崂山区伯爵夫人美容院 该单位2具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5 青岛天一仁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中级证上岗,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6 青岛伦敦杜蕾斯有限公司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火灾报警控制柜操作不熟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7 青岛锦海东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楼西南侧一个窗户设置铁栅栏,且不能当场整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亡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8 青岛中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号库第3防火分区西侧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小于 0.5m,不符合《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XF1131-2014)第 6.8 条的规定。
9 黄岛区名玺足疗养生馆七墩山路店 排烟风机控制柜故障,导致机械排烟系统无法启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10 青岛广春源家具有限公司 生产车间室内消火栓动压压力不足。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7.4.12条第2项之规定,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11 平度市俊阳龙成钢材加工部 7号车间南侧放置货物占用消防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12 莱西市天域嘉宾馆 未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擅自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13 即墨区老渔家大酒店 酒店一层水晶之恋宴会厅内未设置排烟设施,不符合《建筑 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 8.2.2(7)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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