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一物业欠电费 黄岛区供电公司商务区供电所有权为居民断电吗?
关于星韵城二期小区物业站欠费停电的友情告知
青岛旭博置业有限公司:
贵公司星韵城二期小区在未完成小区配电设施(居民站)建设情况下,违反《供电营业规则》第19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简称增容)、变更用电都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通过供电企业供电营业场所或线上服务渠道提出申请,办理手续"的规定,在未变更用电类别的情况下,使用物业站违规给居民进行供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贵公司拖欠我公司2024年8月份至2024年9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电费合计627556.84元至今仍未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供电公司可以按照程序对贵处进行停电,但我公司本着保障民生的原则暂未实施停电。
请贵单位务必于5月29日9点前结清欠费,如未按时结清电费,5月29 日上午9:00预购电装置将自动跳闸。请贵处将停电影响范围及时告知到全体业主,因贵单位违规用电及交费不及时造成的停电,引发的一切损失由贵处承担。
特此告知。黄岛区供电公司商务区供电所2025.5.28

据deepseek给出的答案:
在中国,供电所(供电企业)是否有权因小区物业未及时交纳电费而对居民断电,需结合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下是关键法律依据和分析:
1. 供电企业与用户的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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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和《电力法》第二十九条,居民用户与供电企业之间存在供用电合同关系。若物业公司代收电费后未按时缴纳,导致欠费,供电企业应先向直接合同相对方(物业公司)催缴,而非直接对居民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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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的角色:若物业公司仅是代收代缴电费(非转供电主体),则欠费责任在物业,供电企业无权因第三方违约直接中止对居民的供电。
2. 断电的法定程序
即使存在欠费,供电企业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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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通知:根据《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供电企业需提前7天送达书面催缴通知,并给予合理缴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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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对欠费主体断电:若物业是缴费主体(如总表计费),供电企业可对物业采取断电措施,但不能直接切断居民用电,除非居民是直接欠费方。
3. 居民的权利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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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物业追责:物业未及时缴费导致断电,居民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或物业服务合同,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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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供电企业投诉:若供电所违规断电,居民可向当地电力监管部门(如能源局)投诉,或通过诉讼要求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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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措施: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九条,供电企业应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电,紧急情况下可协商临时供电。
4. 特殊情况:物业转供电
若物业以“转供电”模式(即物业加价向居民售电),则需遵守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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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得以欠费为由擅自断电,否则居民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其违规加价或断电行为。
结论
供电所无权直接因物业欠费对居民断电,除非居民自身是欠费主体。若遭遇此类情况,居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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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物业立即缴费并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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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住建局、能源局或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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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物业或供电企业的责任。
建议保留缴费凭证、停电通知等证据,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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