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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五大领域11项重点工作 青岛市启动2024年民生领域集中攻坚行动

时间:2024-04-23 15:33  [来源:中广音视]  
       近日,市政府发布2024年民生领域集中攻坚行动,着重围绕公共安全、居住环境、交通出行、培训机构监管、旅游市场秩序五个领域11项重点工作开展集中攻坚,力求通过持续攻坚,有效破解“民生末梢”难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今年攻坚项目更加注重贴近民意、解决民忧,通过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两会”建议提案、媒体监督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出居民区私搭乱建治理、改善低洼点汛期积水、交通拥堵治理等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量较多的事项。更加注重协同攻坚、统筹发力,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和改造后小区物业全覆盖列入攻坚,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全链条监管、全周期服务;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入攻坚,与市办实事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位项目形成“疏堵防”结合的治理合力。更加注重回应关切、常态长效,将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力度、开展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全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共安全领域事项列入攻坚,督促各相关单位切实拿出改革创新有力举措,实现改善民生与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紧密互动。
       下一步,市政府办公厅将组织各有关区市、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实施好民生领域集中攻坚行动,对纳入攻坚的事项实行全过程督查,定期向市民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
 
      2024年民生领域集中攻坚行动责任体系及计划进度
序号 攻坚事项 攻坚任务 领域 责任
单位
实施进度计划
1 开展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加快推进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推广使用更加安全、稳定、高效的管道天然气,2024年完成“瓶改管”不少于1000户。
2.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对腐蚀严重、抢修次数多、材质落后、运行年限长的燃气管道进行全面更新改造,2024年完成改造35公里以上。
3.完成老旧小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改造安装使用天然气1000户以上。
公共安全 市城市管理局 6月底前,累计改造发展餐饮等商业用户“瓶改管”400户以上,推进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改造8公里以上,完成老旧住宅用户配套管道天然气450户以上。
9月底前,累计改造发展餐饮等商业用户“瓶改管”700户以上,推进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改造20公里以上,完成老旧住宅用户配套管道天然气750户以上。
12月底前,累计改造发展餐饮等商业用户“瓶改管”1000户以上,推进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改造35公里以上,完成老旧住宅用户配套管道天然气1000户以上。
2 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监管力度 1.开展畜禽肉及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严格杜绝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产品入市,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2.组织开展相关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不少于20000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公共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6月底前,印发流通环节畜禽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市组织开展流通环节畜禽肉百日行动检查,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7500批次。
9月底前,在全市组织开展伏季休渔期间渔获物市场交易管控专项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14000批次。
12月底前,对本年度畜禽肉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组织围绕农贸市场重点领域开督导检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20000批次。
3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持续加大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
2.建立物业企业项目经理信用评价制度,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对不配合整改的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3.加大对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排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公共安全 市安委办、市消安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6月底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区(市)、公安、物业服务企业等对电动车充电区域开展隐患检查、自查,及时发现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印发《关于开展青岛市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信用评价的通知》,依托青岛市物业管理服务智慧平台建立项目经理信用库。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开展摸底排查,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和认证机构,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CCC认证情况检查。结合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9月底前,对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宣传曝光,通过制作提示函、公众号科普等方式持续加强媒体宣传力度。根据《关于开展青岛市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信用评价的通知》要求,各区(市)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项目经理常态化开展信用评价,督促物业企业持续做好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制止、报告。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回头看”活动。
12月底前,开展常态化风险隐患治理。总结全年情况,对信用评价不高的项目经理结合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公示,督促物业企业持续做好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制止、报告。完成2024年度电动自行车及其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监督抽查,组织开展结果处理工作。
4 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力度 1.优化反电诈劝阻工作机制,强化警企合作,增强研判、打击、治理各项功能,提升综合打击质效,形成强力震慑。密切部门联动,强化系统施治和源头治理,斩断黑灰产业犯罪链条。
2.持续开展反诈宣传预防,拓展宣防延伸覆盖,切实守护群众“钱袋子”。
公共安全 市公安局、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市联席办 6月底前,持续优化预警模型,组织开展反诈宣防工作,广泛开展打击电诈专项行动。
9月底前,开展金融机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系列反诈宣防活动,持续开展打击电诈专项行动。
12月底前,持续开展打击电诈专项行动,完成各项指标,全力遏制电诈犯罪高发态势。
5 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基础提升 1.全面落实“依法管船、依港管船、分类管船、协同管船、智能管船、自治管船”总体要求,研究制定规范休闲海钓船管理措施,进一步推动休闲海钓规范管理,强化渔船日常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
2.开展渔船本质安全提升,年内淘汰老旧渔船500艘以上;对渔船实施更新改造工作,整船更新改造50艘以上,设施设备1000台(套)以上。
公共安全 市海洋发展局、市公安局、青岛海事局、青岛海警局等,沿海各区(市)政府 6月底前,研究制定加强海上船舶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渔港专项执法、伏季休渔、渔政亮剑等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伏季休渔专项执法,组织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休闲海钓船整治工作;印发年度海洋渔船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600台(套)。
9月底前,开展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商渔共治”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快艇涉渔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开展休闲海钓船和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督导沿海各区市按照实施方案抓好减船转产工作;完成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900台(套)。
12月底前,组织涉渔“三无”船舶拆解行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常态化推动休闲海钓船管理规范有序;督导沿海各区市梳理年度减船转产工作,完成500艘以上老旧渔船淘汰和50艘整船更新改造工作;完成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1000台(套)以上。
6 开展“无违建”楼院创建和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 1.打造300个“无违建”楼院,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楼院内违法建设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整治。
2.落实《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工作方案》要求,采取专业化物业服务、社区托管、社会组织托管、居民自治等形式分类施策,实现年内新改造的433个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3.对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开展“回头看”,建立检查台账和问题清单,全面排查整治路面铺设、庭院灯、单元门等设施损坏、空中线缆等问题。
居住环境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水务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青岛能源集团、青岛供电公司等,各区(市)政府 6月底前,完成不少于150个“无违建”楼院创建;组织各区(市)对本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摸排,摸清年内新改造老旧小区项目物业管理情况;研究起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物业服务提升奖补有关政策。对2023年47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组织对改造后小区道路铺设和庭院灯问题进行整改。
9月底前,完成不少于240个“无违建”楼院创建;根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物业服务提升奖补政策要求,做好有关工作指导;随机跟进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协调调度工作,确保改造与管理同步完成。组织对改造后小区涉及单元门和小区内空中线缆问题进行整改。
12月底前,完成300个“无违建”楼院创建;完成今年43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物业管理全覆盖。
7 缓解道路低洼点汛期积水问题 加大市区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力度,实施市区部分道路低洼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年度改造道路低洼点不少于25处。 居住环境 市水务管理局,各区(市)政府 6月底前,完成6处低洼点改造开工,其他项目完成前期立项批复等手续。
9月底前,完成8处低洼点改造开工,其他项目完成施工单位招标。
12月底前,各区(市)完成2024年度低洼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改造道路低洼点累计不少于25处。
8 精准提升交通拥堵治理质效 1.推动交通瓶颈道路“微改造”“微循环”,以山东路、金水路等主干路路口改造为重点,通过道路微改、交通渠化、设置右转专用道等措施减轻路口交通压力。
2.在热点景区周边区域,利用闲置或待开发地块,设置旅游集散停车场,引导外地旅游大巴进入集散停车场停放,减轻前海一线交通压力。
3.针对主城区拥堵节点,设计实施交通组织优化方案20处,完成路口信号配时精细化调整300处以上,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交通出行 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政府 6月底前,设计实施交通组织优化方案5处,完成路口信号配时精细化调整75处,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设置旅游大巴停放区域1处,规范外地旅游大巴通行和停放秩序,减轻前海一线交通压力。
9月底前,设计实施交通组织优化方案15处,完成路口信号配时精细化调整225处,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12月底前,推动山东路、金水路等主干路路口改造工程,设置右转专用道6处。设计实施交通组织优化方案20处,完成路口信号配时精细化调整300处,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9
 
加大对重要交通枢纽周边出租车网约车运营秩序整治力度 1.加大对铁路青岛北站、胶东国际机场等交通枢纽周边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整治力度,通过专项行动、联合执法,严查黑出租、不合规网约车以及巡游出租汽车无故拒载、绕路、不打表乱收费、夜间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2.完善网约车平台综合监管机制,开展网约车平台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平台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交通出行 市交通运输局,李沧区政府 6月底前,进一步完善网约车平台许可退出流程,依法移送并完成第一批网约车平台许可撤销工作;通报一季度全市驾驶员从业资格撤销(注销)情况,督促各网约车平台限期完成清退工作;完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部分监管模块开发和测试;组织开展全市网约车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开展联合执法、重点路段执法检查和视频巡查;完成“五一”假期铁路青岛北站执法保障工作。
9月底前,完成全市网约车平台专项整治和第二批网约车平台许可撤销工作,指导各区市做好网约车平台整改复查工作;通报二季度全市网约车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撤销(注销)情况,督促各网约车平台限期完成清退工作;在旅游季开展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营运、网约车巡游揽客、巡游出租车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累计开展不少于7次联合执法行动;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重点路段执法检查;通过综合管理与指挥平台,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视频巡查,重点查处不服从调度揽客、巡游揽客、离开车辆兜揽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网约车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通报三季度全市网约车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撤销(注销)情况,督促各网约车平台限期完成清退工作;累计开展不少于9次联合执法行动;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重点路段执法检查;通过综合管理与指挥平台,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视频巡查;完成“十一”假期铁路青岛北站执法保障工作。
胶州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机场集团 6月底前,持续开展相关重要节点的公共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围绕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交通运营秩序联合执法,查处不服从调度揽客、巡游揽客、离开车辆兜揽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试运行网约车违规投诉小程序、巡游出租车管理小程序,严查巡游出租车及网约车的违规行为。4至6月份,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着重维护好“五一”期间机场公共交通运营秩序。
9月底前,开展旅游季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月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营运、网约车巡游揽客、巡游出租车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周边重点部位联合执法每月不少于2次。
12月底前,开展“回头看”,通过张贴告示、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社会通报黑出租及不合规出租车等违规行为;开展普法宣传行动不少于1次;全年开展不少于15次交通运营秩序及道路交通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10 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执法力度 1.运用信息化执法手段,对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未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
2.对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开展新一轮检查核验,全面实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从源头杜绝“乱收费”及“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3.落实市场监管、教育、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职责,完善培训领域消费纠纷维权制度,畅通消费投诉渠道。
培训机构监管 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6月底前,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若干措施》,推广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防范预收费资金安全风险。承办全省校外培训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未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
9月底前,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4年暑期专项行动;聚焦辖区内商务楼宇、学校周边、沿街商铺等重点场所,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使用培训,切实用好平台和家长端app。开展政策宣传,发挥家校社协同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12月底前,畅通山东“双减”举报随手拍平台、政务服务热线和各级“双减”举报监督电话等监督投诉渠道,认真调查处理反映问题。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建立校外培训治理长效机制。
11 开展前海一线旅游秩序问题整治 1.重点打击前海一线旅游景区拉客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游商浮贩乱设摊点。
2.加强海上旅游客运管理,加快推动码头整治,开展二中湾和八大峡区域企业联合运营;加强海上旅游客运企业经营资质动态监管,规范新开航线安全评估;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规范海上旅游客运经营秩序。
3.持续加大旅行社检查力度,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擅自变更行程等问题进行查处通报,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积极推广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提高“电子合同”普及率。
旅游市场秩序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6月底前,针对“五一”等重点节假期,部署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制定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方案,通报处罚企业名单和投诉较多企业;探索建立旅游市场秩序社会义务监督员制度;发布诚信指导价,完成30家旅行社的检查。推动完成二中湾和八大峡区域客船联合运营,联合各相关单位等对二中湾各类船舶进行清理;会同海事、公安等部门对前海一线海上旅游客运业累计开展不少于3次联合执法行动;持续加强对海上旅游客运站点和船舶的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海上旅游经营、诱导游客加价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完成“海上旅游客运提示短信”项目。
9月底前,梳理总结旅游领域典型案件,发布一批欺客宰客典型案例。会同海事、公安等部门对前海一线海上旅游客运业累计开展不少于6次联合执法行动;持续加强对海上旅游客运站点和船舶的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海上旅游经营、诱导游客加价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取缔违法违规海上旅游客运站点。
12月底前,对投诉、舆情较多的重点旅行社进行联合约谈,全年线上和现场检查旅游企业500家次以上;完成旅游市场整治,通报处罚的企业名单和投诉较多的企业。指导企业做好新增航线安全评估工作;持续加强对海上旅游客运站点和船舶的执法检查,完成“十一”假期执法保障工作。
 
                编 辑:邱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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