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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我的恒星”——寻找最闪耀的代言人!

时间:2025-08-04 19:10  [来源:中广中文网]  
寻找最能诠释恒星精神展现青春力量的你!这不仅是校级荣誉的加冕更是站上城市舞台代表青岛青年发声的宝贵机遇学业尖兵、创新达人公益先锋、敬业模范... 属于你的高光时刻等你来书写!报名通道开放至8月5日速来报名!
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青岛市青年人才集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有关工作安排,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共同开展2025“我的青春我的城”城市“青年代言人”选拔活动,为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示范作用,培树学生身边可学可信的先进典型,做好“青年代言人”推荐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5“青春恒星代言人”暨“我的青春我的城”城市“青年代言人”选拔活动,遴选出优秀师生代表,展现我校师生风采与学校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旨在挖掘在我校工作学习、具有典型性与示范性的师生代表,通过其事迹展示恒星人的精神风貌与学校特色;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师生拼搏奋斗,助力学校发展;最终选拔优秀代表参加市级“青年代言人”评选,提升学校影响力,为城市青年发展友好型建设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我的青春、我的恒星
三、活动时间
1.启动阶段:自2025年5月开始启动,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各学院通知等渠道发布活动方案。
2.报名阶段:自报名日截止到8月5日,接受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
3.初审报送:2025年8月5日-8月10日,组织推荐由学院组织初步审核并报送校级;个人自荐由学生(教职工)本人单独推荐至校级初审小组。
4.综合评审:2025年8月10日-8月15日,校级专家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选拔出学生和教职工中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青年典型。
5.公示及备案:2025年8月15日-8月20日,公布校级“恒星代言人”名单并通过校园各宣传平台持续广泛宣传;由团委统一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提交至党委备案。
6.推荐上报:2025年8月22日前,向市级活动报送优秀人选材料。
四、推荐类别及条件
全校各级团组织均可参与“恒星代言人”选拔活动,具体推选条件如下:
(一)学生组
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过硬,年龄在18-25周岁(截至 2025年12月31日),青岛籍或者在青岛定居、工作的具有中国国籍且在校满1年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包括但不限于):
1.学业成绩优异,在学科竞赛、创新性学习、学术研究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如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发表学术论文等。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在文艺、体育及社团活动等方面表现卓越,为学校赢得荣誉。
3.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点领域有突出业绩,如主持创新创业项目、拥有专利成果等。
4.热心公益与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在社会服务、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方面有感人事迹,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挺身而出。
5.遵守社会公德,在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弘扬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爱亲人。
6.高扬爱国主义旗帜,传播网上正能量,不随意发表不当言论,保持文明用网习惯。
(二)职工组
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过硬,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年龄在18-40周岁(截至2025年12月31日),青岛籍或者在青岛定居、工作的具有中国国籍且在我校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教职工。(2024年已被确定为城市“青年代言人”的,不得再次推荐市级)。
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包括但不限于):
1.教学科研方面:热爱本职工作,扎根教学一线,教学成果显著,如获得教学比赛奖项、主持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2.管理服务方面:在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岗位上尽职尽责,为学校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良好的口碑与信誉。
3.社会贡献方面: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在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弘扬正能量,展现教师风采。
4.创新创造方面:在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创新等方面有突出举措,为学校发展注入新活力。 
五、推荐办法
“青春恒星代言人”候选人选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共计选拔出学生组10名和教职工组10名“恒星代言人”,选树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青年典型,最终学校推荐1名代言人至市级参选“我的青春我的城”城市“青年代言人”。
(一)组织推荐。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本学院“恒星代言人”候选人。其中:各团总支可分别推荐学生和教职工1-2人。请认真做好填报、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个人自荐。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教职工可以个人名义自行申报“恒星代言人”候选人。通过OA文件下载有关通知和表格,并自行报送相关材料。
请将《“青春恒星代言人”推荐表》(附件1)、《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工作照2张、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于2025年8月10日18:00前报送学校团委邮箱qdhxkjxyxtw@126.com。
五、评选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动员、推荐优秀青年参加,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切实将能够代表恒星特质的“恒星代言人”遴选出来。
(二)做好公正评选。各学院团总支要严格做好初步审查报送工作,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评选程序,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并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三)注重活动实效。把“恒星代言人”选拔活动,作为加强典型选树工作和工作创新的重要平台。重点挖掘优秀青年、感人事迹和突出成果,不断增强示范带动效应,用榜样的力量激发广大青年燃烧激情、建功学校的决心和信心。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新闻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讲好青年榜样故事,多层次、多角度地彰显青春理念、传播青春文化、展现青春活力。注重校内宣传,通过青年榜样宣讲、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利用多种平台展示,提高师生对典型的关注度、知晓率。
如对最终评选结果有疑义,请与校团委联系。
联系电话:0532-86667092。
 
  

    责任编辑:邱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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