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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坚守护江安澜 一江碧水映照初心 ——长江航运公安局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十周年工作回顾

时间:2026-01-05 15:25  [来源:中广中文网]  

长江奔流不息,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连接东西的重要生态廊道与发展动脉,承载着流域亿万人民的生活福祉,关乎国家生态安全整体格局。2016年1月,中央提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要求,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描绘了蓝图。

十年来,长江航运公安局始终牢记职责使命,将政治责任融入守护长江的具体实践,深入贯彻国家法治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托垂直管理与专业水上执法优势,严厉打击涉江突出违法犯罪,全力维护长江生态安全。如今,长江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江豚嬉戏、鱼群洄游、岸线葱茏的生动景象,正是“共抓大保护”实践成果的真实写照,也体现了公安队伍的责任与担当。

重拳出击,筑牢长江生态安全防线

十年来,长航公安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切实履行平安长江建设职责,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突出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为长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16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15703起,破案15569起,移送审查起诉9610人,打掉犯罪团伙641个。

针对非法捕捞“捕、运、销”地下产业链,加强春秋等重点时段、资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防护,着力打击组织化、链条化、跨区域犯罪,有效遏制辖区规模性非法捕捞势头。十年来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9089起,移送审查起诉5665人。岳阳、武汉、镇江、南通等分局侦办的“李某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多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列为典型案例。

深入研判涉砂犯罪形势变化,组织开展“零点”“清江”“利剑”等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犯罪,摧毁多个“采、驳、运、销、改”全链条犯罪团伙。2021年以来,非法采矿案件数量较前五年下降94.5%,实现“查处一批、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十年来,破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6300起,移送审查起诉3863人。荆州、宜昌、岳阳、武汉、黄石等分局协同作战,联合侦破的“南门洲水域系列非法采矿案”获公安部集体一等功。九江分局侦办的“刘某法非法采矿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苏州分局侦办的“赵某宾非法采砂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为典型案例。

综合研判污染环境犯罪规律,聚焦重点行业和对象,主动排查苗头性、隐蔽性犯罪,严厉打击向长江超标排污、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行为,切实守护一江清水。十年来侦破污染环境案件180起,移送起诉82人。芜湖分局侦办的“10.12”长江固废倾倒案,移送起诉24人,1家企业被判处1000万元罚金,11家企业承担民事赔偿近2000万元。

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长航公安机关积极协同检法机关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在近百起案件中成功追缴生态损害赔偿与惩罚性赔偿金,专项用于长江增殖放流、岸线修复等工作,助力母亲河恢复生机。2018年6月,岳阳分局通过公益诉讼推动增殖放流成鱼8600余公斤、幼鱼苗402万尾,实现了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的双重效果。

智慧防控,构建全域立体守护体系

长江干线点多线长面广,传统防控模式难以适应生态保护需要。十年来,长航公安机关秉持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理念,以科技信息化为支撑,构建“科技+人力”“线上+线下”立体防控体系,多维度筑牢长江生态防线。

推动基层警务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以沿江派出所为依托,建设生态警务室(站)和禁渔禁采执法警务站43个,提升预警预测、精准打击、动态管控与精细服务能力,发挥生态警务综合效能。加强重点区域和偏远水域值守巡护,联合相关部门在自然保护区、水生生物保护区等设立联勤执勤点,不断延伸守护触角。

打造“水上船艇巡、陆上车辆巡、空中无人机巡、网上视频巡”立体巡防模式,强化水域夜查与错时勤务,加大对重点水域、关键部位的排查管控,做到“白天见警力、夜间亮警灯”。在重点水域布建视频监控、无人机、小目标雷达等智能感知设备,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管控。共享涉水行政部门及地方视频资源4901路,提升立体巡防能力。将全域治安要素纳入信息化平台,实现可视化指挥、动态化调度,全面支撑巡逻防控、情报研判与应急处置。

积极传播生态保护理念,凝聚社会共识,开展“线上+线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法治宣传,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节点公布打击成果、发布典型案例,提升公众环保意识与参与度。设立专项举报电话,线索核查率达100%,动员群众成为长江保护的“眼睛”和“耳朵”。

协同治理,共绘长江美好画卷

“共抓大保护”关键在“共”。长航公安机关发挥垂直管理优势,凝聚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合力,推动形成“长江一盘棋”治理格局。

健全与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驻江机构协作机制,针对犯罪活动区域性、季节性特点,在重点水域、时段联合开展非法捕捞整治、河湖保护、“四清四无”排查等专项行动,通过齐抓共管压缩违法犯罪空间。

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建设,会同检法机关出台生态领域办案协作、鉴定评估等指导意见,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追究有序衔接,构建“快侦、快诉、快判”闭环,提升司法保护效能。畅通双向案件移送通道,十年来受理行政部门移送案件1107起,向行政部门移送非罪线索1083条,统筹执法力度与温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坚持“江地一体、共保安全”,深化与沿江11省市公安机关及海关缉私部门警务协作,推动江地警务由分散走向联动,以“一线带三圈”新格局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依托“省级支撑、地市协作、所队对接”机制,与沿江地方公安机关百余基层单位强化协作,联合破获380起涉江刑事案件。

长航公安机关深入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既守护了绿水青山,也保障了黄金水道的繁荣畅通。严厉打击水运物流领域犯罪,坚持“破大案、打团伙、摧网络”,十年来侦破水运物流案件1162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紧盯安全隐患排查,以三峡船闸、水上加油站、“四客一危”船舶、危化品码头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筑牢安全底线。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做实做细水上警务,优化服务措施,推动多元化解,护航企业与群众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信心。

十年深耕,十年笃行。长江航运公安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持续加大涉江犯罪打击力度,完善全流域协同治理,强化科技赋能与源头管控,以忠诚与担当守护一江清水绵延东流,为绘就长江生态保护与协调发展壮美画卷、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坚实的公安力量。(长航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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