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平度市民反映,平度市多所学校学生乘坐“非校车”接送上下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学校放学时,校领导和值班老师、及在校门口执勤的交警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似乎对“非校车接送”学生习以为常,视而不见。

从左到右:西关中学、凤台中学、广州路小学东校区放学时
市民们质疑:接送学生不是要用带有校车标识的校车,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吗?难道平度这些学校就可以用“非校车”接送学生?相关部门该不该监管?孩子的安全问题该如何保障?
根据市民提供的信息,晚上在平度市凤台中学、平度市西关中学门口都存在“非校车接送”学生现象。平度市广州路小学东校区,中午放学的时候也存在“非校车接送”学生问题。
晚上7点30分左右,看到在平度市凤台中学东西两侧的路边,停了近二十辆接送学生的大巴车,除了有多辆正规校车外,其他的无校车标识。且校车上只有驾驶员,没有其他工作人员。

凤台中学晚自习放学
凤台中学晚自习放学时,校门口有执法人员在执勤,但对驶过身边的拉学生的无校车标识的大巴车,未进行检查处理。


放学后学生们轻车熟路的走向各自乘坐的大巴车,有的在车内打闹着,坐在后排的打开车窗,将身子伸出窗外。等人数到齐后,司机开车驶去。
而在平度市西关中学,接送学生的大巴车也没有校车标识,停放在校门口两侧路边,公安部门的执勤车辆停放在接送学生的大巴车前。
放学后,学校老师在学校门口执勤,乘坐学生们需在学校门西侧排队等待上车,待人到齐后,司机加速驶去。
西关中学门口晚自习放学时

西关中学晚自习放学时
据附近遛弯的市民讲:西关中学没上晚自习的时候,就有“非校车”接送学生,现在上晚自习了,接送学生的大巴车增加了。这种不用校车接送的现象已经好多年,并没有看到哪个部门出面管。
这种常态化“非校车接送”符合要求吗?是否允许学生乘坐没有校车标识的车辆,这符合安全规定吗?接送的大巴车和驾驶员,是否具有校车的相关资质?
“学校知道大巴车接送学生这个事,学生上下学方式可以自由选择。”平度市凤台中学高副书记表示,乘坐大巴车是可以的,公安交警不管、不查,说明人家是合法的。而平度市西关中学王姓负责人表示,是家长自愿承包车辆让孩子上下学,好多年了。主要解决家长没时间接送问题。
对于“非校车”接送学生一事,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因学校片区太大,家长自发找的车辆。以后将继续加强引导家长和学生选择正确的交通方式上下学。
“对于营运性大巴车包车拉学生要看包车企业的属地是否是平度的,要有包车资质、车辆营运证、驾驶员是否可以从事客运行业、包车合同等。如果该车辆各项手续齐全的话在交通运输领域不能算是违法。”平度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表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包车营运资质企业车辆的监管。
平度市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是不允许的。对于执勤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对使用非校车接送学生的行为视而不见,将与辖区中队核实。
山东鲁罡律师事务所郝东金律师表示:依据2012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是指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校车应取得校车标牌,载明本车的车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等信息。第十八条 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第二十三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第十一条 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青岛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也有规定。
“交通运输部门对校车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督促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对有关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公安机关对校车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转让、挪用以及伪造、变造校车标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
第二十五条规定,“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