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崂山区发布温馨提示,呼吁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违规制作、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
在崂山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中,石老人海水浴场、小麦岛公园、海之恋公园、极地海洋公园、雕塑园、沙子口休闲广场、石老人房车营地、张村河生态公园等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点管控区域。
一、崂山区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金家岭街道、中韩街道全域;
北宅街道:北起海信研发中心,沿峪川路向东至峪夼路,沿峪夼路向南至峪福路,沿峪福路向东南至S396省道,沿S396省道向南至圣水路,沿圣水路向西至李沧区全部区域;
沙子口街道:北起圣水路,沿S396省道向南至九水东路,沿九水东路向西南至崂峰路,沿崂峰路向西至南九水河入海口,该路段向西全部区域;
王哥庄街道:王哥庄街道驻地;
北宅、沙子口、王哥庄街道,未进行旧村改造的区域除外。
崂山风景区内所有核心景区。
其中,石老人海水浴场、小麦岛公园、海之恋公园、极地海洋公园、雕塑园、沙子口休闲广场、石老人房车营地、张村河生态公园等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点管控。
二、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一经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举报电话:55580110。
责任编辑:邱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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