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切实提升农村群众生态法治意识,8月19日,胶州市司法局铺集司法所深入辖区乡村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把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送到老年群众身边。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法典中有不少条款直接关系秸秆焚烧、农业生产、畜禽养殖、水土保护等农村日常生产生活。宣传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农村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围绕群众容易忽视的法律风险开展讲解。针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随意丢弃农药瓶和废旧农膜、养殖粪污乱排、生活污水垃圾直排沟塘、私自填埋水塘湿地、猎捕野生动物、噪音臭气扰民等常见情形,结合法条讲清哪些行为不能做,明确相应法律后果,着重提醒农户,个人在禁烧区焚烧秸秆可处 500-2000元罚款,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农膜最高可处2000元罚款,破除部分村民“自家地头就可以随意处理”的错误认知。

针对农村老年群体,工作人员避开晦涩法律术语,结合种地、养殖等身边实例开展讲解,向村民普及秸秆还田、农资废弃物集中回收、粪污无害化还田等正确处理方式,引导群众爱护耕地、河道、水塘湿地,不捕捉野外保护动物,邻里之间自觉做到不噪声、恶臭扰民。同时告知村民,如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村委会、司法所、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举报。
此次普法,让广大村民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不是远在天边的大道理,而是体现在焚烧秸秆、处理农膜、处置养殖粪便等日常小事中。下一步,胶州市司法局铺集司法所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引导广大村民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规定,共同守护乡村绿水青山,为建设宜居和美乡村筑牢法治根基。(张学龙 通讯员 张璇)
责任编辑:邱 宇
免责声明:中广中文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