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仲裁办推进“亲和仲裁”具象化实施方案》相关情况。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青岛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常江;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王娟;青岛仲裁办综合处处长张本文出席吹风会。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岛仲裁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锚定“走在前、挑大梁”,聚焦“打头阵、当先锋”,扎实推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广大市场主体商事争议解决需求,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三季度,受理传统案件分别为1665件、2298件和1937件,同比分别增长55.90%、38.02%和15.16%,受理互联网案件分别为683件、25457件和20071件。从当事人分布地域看,仲裁双方均为青岛市的、一方为青岛市外的、双方均为青岛市外的各占1/3。青岛仲裁委员会获评“全国十佳仲裁机构”和“涉外服务十佳机构”。2025年7月,入选全国首批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
青岛仲裁各项业务指标呈现连年上升趋势,反映了广大市场主体对青岛仲裁工作的信任与支持。为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扩大“亲和仲裁”服务场景,充分发挥仲裁解纷优势,回馈广大市场主体的信赖与选择,助力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青岛仲裁办在总结“亲和仲裁”品牌建设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青岛仲裁办推进“亲和仲裁”具象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
出台背景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具有意思自治、专业高效、一裁终局等优势,在高效化解商事纠纷、服务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仲裁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承担着重要职责和使命。今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仲裁法明确,仲裁事业要“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了仲裁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同时,青岛作为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市场主体对仲裁服务的专业性、便捷性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青岛仲裁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回应广大市场主体新期待,深入践行“亲和仲裁”工作理念,将仲裁制度的“刚性”与亲和理念的“柔性”有机结合,把这一服务理念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服务举措和场景,打造更具人文情怀、更具服务温度的争议解决机构,更好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纠纷解决需求。
《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注重把握3个原则:
一是着力补齐服务短板。当前,青岛仲裁事业发展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仲裁流程需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监督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做到“群众有所盼,青仲有所应”。
二是倾力打造智慧服务模式。秉承“科技赋能仲裁”理念,以建设智慧仲裁服务平台为契机,搭建“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平台查询、全方位智能辅助”的仲裁服务新模式,探索从立案、办案到监督的数字化管理,切实提升仲裁工作效率与仲裁参与者满意度。
三是聚力优化案件管理服务。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仲裁案件”作为青岛仲裁的工作目标。在流程优化上微创新,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增加开庭排期频次等;在质量提升上微改革,通过全过程跟踪留痕、多维度评查评价等措施,提高程序推进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的出台,丰富了“亲和仲裁”品牌内涵,也是服务优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将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治保障,进一步激发青岛仲裁事业创新发展活力,朝着打造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稳步前进。
二、
主要内容
目标要求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依法、公正、亲和、高效”服务理念,增强“如我在裁”意识,聚焦仲裁服务全流程各环节,实施微改革微创新,拓展“亲和仲裁”具象化场景,构建以当事人为中心、以新科技为驱动、以高质效为导向、以人才队伍为保障的仲裁服务体系,持续改善当事人仲裁体验,提升当事人信任度和满意度。
工作内容 站在服务当事人角度,围绕“亲和仲裁”拓展服务具象化、受理服务具象化、调解服务具象化、审理服务具象化、监督问效具象化这五个方面,制定了16条工作措施。
推进“亲和仲裁”拓展服务具象化,让仲裁优势可感可知。开展多维立体宣传,建好青岛仲裁网站、公众号,举办“走进青仲”“仲裁开放日”等活动,让更多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认识仲裁、了解仲裁。靠前提供法律服务,深化“领导带队、专家参与、专员跟进”服务模式,跟进服务市场主体,擦亮“知青仲·亲仲裁”拓展推行品牌。广泛汇聚服务资源,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功能区管委、商协会等合作,将仲裁服务融入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商贸流通等领域。
推进“亲和仲裁”受理服务具象化,让便民利企可感可知。创新智慧仲裁服务,建设智慧仲裁服务平台,通过青岛仲裁公众号、网站等方式轻松登录,一个账号通办立案至结案各项仲裁业务。打造便捷服务窗口,将案件受理大厅迁至首层,周六、周日预约受理案件,推行服务承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全程文明接待、周到服务。协同办理仲裁保全,落实与市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和基层法院的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协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实现”。
推进“亲和仲裁”调解服务具象化,让多元解纷可感可知。强化案前调解服务,结合当事人意愿进行案前调解,借助智慧仲裁服务平台辅助评估案情,帮助当事人建立合理预期。丰富多元解纷路径,积极开展商事调解,完善“仲裁+调解+诉讼”机制,接受法院委托开展案前调解,调解成功后进行仲裁确认或司法确认。完善案中调解服务,加大仲裁庭组庭前、组庭后和开庭前、开庭后等节点的调解力度,完善退费配套机制,帮助当事人节省成本。
推进“亲和仲裁”审理服务具象化,让精准高效可感可知。加强仲裁制度供给,创新涉外仲裁、海事海商仲裁规则和制度,发布临时仲裁服务规则,健全金融仲裁、互联网仲裁等专业规则体系。优化在线仲裁服务,通过智慧仲裁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匹配仲裁员、远程视频庭审、电子证据智能核验、类案检索等服务。持续拓展服务空间,实现实时查看组庭、开庭、结案等程序进度,推行节假日开庭、根据当事人需求开庭等弹性机制,庭审中释法明理回应争议焦点,争取“一次开庭审结”。
推进“亲和仲裁”监督问效具象化,让公平公正可感可知。强化内部全程监督,健全组庭会议、旁听庭审、分类分级核阅等制度,在智慧仲裁服务平台全程留痕,确保仲裁庭在有效监督下独立运行。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接受市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等司法监督,组织法官、仲裁员、仲裁秘书等同堂培训,规范审理程序,统一裁量尺度。主动接受外部和当事人监督,落实落细与市检察院建立的检察监督与仲裁工作衔接机制,配合纪检、巡察、审计等外部监督,支持当事人对仲裁员、仲裁秘书进行满意度评价打分,充分保障当事人监督权。加强案后跟踪问效,将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程序指引等内容嵌入仲裁程序,在送达裁决书时,一并向当事人送达执裁联动告知书,主动开展案后回访,形成闭环管理。
保障措施 围绕队伍建设、数字赋能、责任落实三个方面提出相应举措,保障《实施方案》落地实施。
三、
下步打算
下一步,青岛仲裁办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定信心、久久为功,不折不扣抓好《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将“亲和仲裁”服务融入日常工作,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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