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信息显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商业贿赂被罚6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当事人低价向医院销售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及其附属模块和设备,捆绑销售相关试剂耗材,牟取了更多交易机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该行为为商业贿赂行为,罚款60万元。
据了解,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50万元,成立于2014年11月1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辛祝路87-1号306、307、308室,法定代表人为李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开发;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编辑 董雪